本报讯(记者 郭真 通讯员 邹丽 索南杨吉)11月1日,《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满一周年,当天,记者从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根据执法数据显示,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虽然执法力量在不断增强,执法力度从未松懈,但每个月因不文明养犬而被处罚的数量正在不断下降,《规定》实施所带来的成效正在逐渐显现,自觉牵紧“文明绳”的文明养犬人越来越多了。
据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介绍,2020年11月1日,在《规定》正式实施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便第一时间制定了《丽水市犬只收容留检管理暂行办法》《丽水市收容犬只领养制度》等配套制度,确定公布了《丽水市犬类管理大型犬、烈性犬目录》,进一步健全完善《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为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提供了更明确、更健全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同时,为了方便广大养犬人士,我市还依托养犬管理信息系统,简化犬证办理流程,下放办证权限,养犬登记可在定点宠物医院进行注射疫苗并直接进行犬只信息录入,经综合执法队员审核后,便可实现“一站式”登记。市民办理犬只登记从过去的“跑多次”实现了“最多跑一次”。据介绍,《规定》实施后,目前已累计办理犬证2108本。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运用市执法智慧平台,推出了养犬管理场景化,通过浙政钉、浙里办、pc端三端融合集成,犬只办证在浙里办实现了“跑零次”办证,犬类公示直接浙里办公示,大大提升城市服务便捷化。
“以前公园里经常能看到没牵狗绳的小狗跑来跑去,带孙子来玩都要特别小心,生怕被狗咬了。现在,这种情况虽然偶尔也会看到,但已经少很多了,大部分人都会自觉牵狗绳的。”常在处州公园散步的董淑芬阿姨说道。
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犬类执法专班工作人员介绍,《规定》实施后,他们这个专班的执法力量不断加强,以高密度、地毯式排查整治模式,快速落实犬类管理受理派遣,全方位加强执法管控力度。《规定》实施以来,该执法专班共收容犬只 2084只;办理不依法养犬处罚1068起(一般程序案件709起,简易处罚359起);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2964起。“从执法数据上看,单月被处罚的数量正在逐步下降,很多养犬人都能自觉牵狗绳遛狗了。”
据悉,《规定》实施后,全市已开展各类形式的“文明养犬、普法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共计43次,发放宣传册11905余份。而在宣传文明养犬普法知识的同时,执法部门还积极通过广播电视、商户LED、小区电梯广告等方式,曝光不依法养犬典型案例,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推进养犬智慧化精细化管理,加大执法宣传力度,让《规定》深入人心,确保养犬行为规范有序,为广大市民营造出卫生、安全的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