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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普洱市道德模范提名奖 | 鲁廷昌:助人是快乐之本

发布时间:2023-08-28 来源:普洱市文明办


助人为乐
  鲁廷昌,男,彝族,1972年5月生,景东彝族自治县人,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至今已从教26年,云南省骨干教师,高级教师,现任普洱市民族中学办公室主任(2012至2018年任普洱市民族中学团委书记)。
  热心服务,微笑待人
  鲁廷昌对同事、对朋友都能以诚相待,友好相处,不论是谁,遇到什么困难,只有他碰到或是只要找到他,他都会尽自己的最大能力去帮助。他也常说:“同事相聚一起工作,一种缘分,多做一些好事情,大家的关系就肯定会和谐,工作起来也更有劲。”
  在办公室里不管谁的电脑出现问题,总会看到他的身影,重装系统、敲击键盘、埋头插线,从无怨言。在学校里总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哪个班里的多媒体坏了,他总是积极去维护,谁有困难找到他,他总是笑着说:“交给我吧。”中午在学校值班,不管谁有事情脱不开身,只要找到他,他总会笑着说:“放心吧,我值班,你忙去吧。”不求回报,热心服务,这就是普洱市民族中学乐于助人的鲁廷昌。
  参与公益,关注社会
  自参加工作以来,鲁延昌立足学校发展,通过积极组织、投入到志愿者服务工作中帮扶困难学生、老人,始终秉承“互助、友爱、奉献、进步”的志愿精神,多年来积极参与、组织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将爱心帮助送到养老院、孤儿院、社区、困难生。逐渐从一名志愿服务参与者成长为一名志愿服务组织者和倡导者。
  自担任普洱市民族中学团委书记以来,学校共青团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得到了上级部门及学校的肯定,2015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先进教育工作者”,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被共青团普洱市委表彰为“普洱市优秀共青团干部”,2015年被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表彰为优秀辅导员,2017年被普洱市总工会评为“普洱市好丈夫”,2018年被学校表彰为“先进教育工作者”,2018年被普洱市志愿服务联合会表彰为“2018优秀志愿者”,2019被学校表彰为“优秀教育工作者”。2020年8月,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表彰为“美好生活 劳动创造”先进个人称号,2021年7月,普洱市委教育工委“优秀共产党员”。2022年7月评为校级“优秀共产党员”,2022年9月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为“先进教育工作者”,2023年1月荣获云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荣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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