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文明同行——记全国文明单位营口市人民检察院

发表时间:2023-12-27    来源:

  记者 仲属宁

  

  把文明创建融入日常工作,把日常工作作为文明创建的主阵地。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带领全体干警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检察队伍的精神风貌更加昂扬,检察机关的文明风尚蔚然成型,检察服务融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成效明显提升,取得丰硕成果。

  以检察担当

  维护公共利益 为文明护航

  公平、公正,是社会文明高度发展的写照。在推进文明创建工作中,市检察院坚持忠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持续深化“创建文明城、检察在行动”专项活动。该院注重借助“外脑”提升办案质效,招募“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170名,与大连等4地检察机关会签《关于建立辽东湾野生动物保护检察公益协作机制的意见》,强化对斑海豹等国家保护动物保护,开展“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公益林保护专项活动,先后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218件,办理涉公益林案件10件。深入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2件。

  以法治理念

  促进普法工作 为法治文明奠基

  市检察院组织检察官和青年干警开展宪法日宣誓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强化干警的忠诚品格、法治信念和职业荣誉感。积极开展法制宣讲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法治理念,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冰带队进社区、进学校,开展法治宣讲;各业务部门结合本职,开展系列关爱未成年人专题普法活动,法治进乡村系列巡讲,养老诈骗安全宣传,电信诈骗宣传和禁毒宣传月等活动,多次成功举办知识竞赛、案例演说会、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等活动。

  以文化建设

  提升文明素养

  市检察院先后邀请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教授等多名省市专家学者作专题宣讲,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全市“学思想+强党性+促振兴”网络知识竞赛,开展全覆盖政治轮训、全岗位业务练兵、业务竞赛等2370人次。举办“真知·办好精品案”案例评选活动,其中10件案件被评为优秀典型案例并进行了现场演说。常态化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检察宣传周、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了解检察工作。

  以志愿服务

  倡引社会风尚

  市检察院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文明创建、机关先行”的号召,组织干警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为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助力。他们常态化组织“营口检察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开展“助力创城奉献有我”志愿服务活动,对共建社区附近的垃圾进行集中清理;组织青年党员干警开展辽河口湿地清洁活动,参加维持交通秩序和街路巡护志愿服务。通过活动实践,着力打造规范化、常态化、专业化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成立“守护明天”义工团队,积极参与营口检察“法治+爱心,花季护航”行动,形成护航合力;接续开展乡村扶贫工作,在2018年选派5名干警到乡村任第一书记的基础上,2022年又选派3名干警接续开展驻村服务工作。“营口检察志愿服务队”被市文明办评为2022年度“最佳志愿服务组织”,1人荣获2022年度“营口好人”称号。在疫情防治工作中,市检察院机关党委被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评为“优秀组织单位”,4名检察干警获评“优秀志愿者”。

  多年来,市检察院始终以精神文明创建为己任,在履职尽责、法治建设、志愿服务、文明创建、帮贫扶困、乡村振兴等方面都展现出了担当与奉献精神。2021年以来,市检察院持续获评“全国文明单位”“辽宁省文明单位标兵”“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连续5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市级院”。

责任编辑:唐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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