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勇:倒在工作岗位上的老法官

  陈志勇生前工作照(宜宾中院 供图) 

  陈志勇生前工作照。(宜宾中院 供图) 

  “淡泊名利坦荡人生,为民司法扶正祛邪”,这是筠连县法院院党组为陈志勇写下的挽联,也是陈志勇一生的写照。

  陈志勇自1990年到筠连县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落木柔人民法庭、技术室、刑事审判庭担任法医、审判员, 2006年12月任筠连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以法律为准绳 

  严把案件审判质量关 

  “正义,是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纵一个坏人,而不冤枉一个好人是底线。”这是陈志勇时常挂在嘴边的“口头禅”,也是他28年司法生涯中信奉的准则。

  2013年,陈志勇在办理被告人雷某故意杀人案时,经反复核实,发现该案证据不足以证明雷某实施了犯罪行为。为了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他建议对案发现场进行实地勘验调查。由于案发现场偏远,车辆无法到达,陈志勇多次和同事步行前往。

  案发现场蜘蛛网密布、破旧的猪圈又脏又臭,布满青苔的地面湿滑不堪,陈志勇带头上下攀爬、匐地查看,一遍又一遍的进行现场模拟、证据比对,最终确定该案无法排除合理怀疑。

  以公心慰民心 

  坚守“法”与“情”的合理融合 

  “当法官就得有公心、为民心,否则,内心无法安宁。” 陈志勇并不是说说而已,而是一直用行动在诠释。

  2017年,在押被告人陈某因母亲去世,向法院申请回家吊唁,陈志勇立即组织主审法官以及法警开会讨论,大家都认为安全风险太高,无法掌握被告人内心变化,被告人母亲遗体告别现场极有可能会引起被告人情绪崩溃,引发其自伤、自残。

  陈志勇耐心地向同事解释道:“如果我们剥夺了陈某尽孝的权利,他内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安宁,也无法从愧疚中走出来,更无法从刑事判决中走出来。法律虽然是无情的,但我们作为法律的实施者,我们可以选择让原本无情的法律变得有情,我们承担这个风险和责任是值得的。”就是这一番朴实的话语,让大家决定开始接下来的行动。

  次日凌晨3时,在陈志勇的带领下,行动小组将陈某从筠连县看守所押解至筠连县巡司镇家中吊唁母亲,成全了陈某的一片孝心。在完成还押手续将要离开看守所的时候,陈某突然朝着法官所在的方向跪了下来,“谢谢,谢谢你们,谢谢陈法官……”话没有说完,便留下长长的抽泣声。

  2006年12月陈志勇任筠连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宜宾中院 供图) 

  2006年12月,陈志勇任筠连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宜宾中院 供图) 

  带病上班 

  最终倒在了岗位上 

  2018年9月13日早晨,陈志勇起床后感觉身体不适,妻子劝他到医院检查,他以工作很忙为由拒绝了,并向妻子保证结束工作后立即去医院。当天下午参加审委会时,尽管已经头痛到趴在桌子上,却还坚持听取案情汇报、发表自己的意见。发现他状态不好,多年的好友兼同事吴永劝他赶紧去医院,他却笑着回答:“就是普通感冒而已。”一转身,又召集远程提讯案件安保会议。

  第二天上午,刑庭干警在陈志勇家楼下等待他一同前往50公里外的月江镇法庭开庭,却迟迟不见他的身影,这对律己甚严的他来说,是十分罕见的现象。电话拨通了,没有人接听。拨通陈志勇妻子的电话后,才得知早上陈志勇已经无法自己吃早餐,却仍然记挂着要去开庭,不能让同事们久等,坚持要等开完庭以后再去。当一行人赶到他家的时候,发现陈志勇已经晕倒在了家门口,散落在旁的是他出差所需要的公文包。

  2018年9月17日凌晨,噩耗传来,年仅52岁的他带着对审判事业的满腔热血和赤诚永远的离开了。

  陈志勇去世后,筠连县委追授陈志勇“筠连县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为陈志勇追记个人三等功,宜宾市委宣传部推选陈志勇为“宜宾好人”。省法院王树江院长专门做出肯定性批示,号召法院干警以陈志勇为榜样,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记者 杜卓滨) 

(责任编辑 甘科)

编辑:美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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