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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文明的交通环境
发表时间:2022-04-08来源:人民日报

  我国城市道路交通状况复杂,加强交通文明建设、塑造良好出行环境受到社会各方广泛关注。建设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是城市文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民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的体现。

  当前,我国城市交通状况总体有序,这与交通管理部门推进交通文明建设密不可分。2017年至2020年,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组织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积极开展了“一盔一带”“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和“122交通安全日”“交通安全进学校”等交通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我国城市交通文明建设进入全民参与、深度普及的阶段。

  营造文明的交通环境需要主管部门、全体交通参与者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针对不同道路主体,我国各地推出了精准的交管措施。在行人交通文明建设方面,各地积极探索文明交通征信体系建设,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如南京市、深圳市将多次违法等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对骑行者的管理,重在提升其交通规则意识,如上海市、晋中市加强了对非机动车逆行、骑行接打电话、违法载人等行为的罚款与教育力度。在机动车文明建设方面,各地加大对“不礼让行人”等现象的查处力度,努力弘扬“文明驾驶、不争道抢行”的良好社会风尚。2018年至2020年期间,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数量逐年减少,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数量增长逐渐减缓,反映出交通文明程度和人们的规则意识不断提升。

  我国交通文明建设仍面临一些痛点。一方面,由于执法难度大、文明驾驶意识不足等因素,不礼让行人、随意换道、抢道、鸣笛等不文明驾驶现象仍然存在。另一方面,随着共享单车和电动车成为城市道路交通重要参与者,机动和非机动车混行条件下的交通治理难度加大,针对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三轮车的交通管理仍需完善。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但执法强度、惩戒力度和警示教育效果均有待加强。

  目前,世界多数国家以“行人优先、汽车让人”作为交通法规的基本原则。国外交通文明建设的主要经验可归纳为两方面:其一,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其二,培养交通参与者的规则意识。在日本,“路怒症”驾驶员或处5年以下监禁,不礼让行人的驾驶员或面临3个月以下拘役。为增强行人的交通安全与文明意识,德国和美国的部分地区,把对行人闯红灯的惩治与个人征信挂钩;在新加坡,闯红灯情节严重者将面临监禁。

  针对日益多样化的非机动车出行者,很多国家加快制定出台相关规则。荷兰、丹麦等国的慢行交通系统发展较为成熟,骑行交通规则随之不断完善,如规定骑行者不可手持电子设备骑行、超车须在左侧、夜间骑行须开启前后车灯等。

  交通文明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久久为功。按照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和注重宣传三管齐下的交通文明建设思路,首先,要健全完善道路交通法律体系,确保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应及时研判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共享汽车、自动驾驶汽车等新兴业态对城市交通治理的影响,确保道交法及其实施条例与时俱进。其次,要探索更为高效的道路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加大对违法、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整治力度,切实规范交通参与者的行为。同时,要加强交通文明宣传教育,培养全民的交通文明意识,营造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风尚。(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教授 姚恩建)

责任编辑:党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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