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志岭
好法官工作岗位溘然离世 35年倾力守护公平与正义
敬业奉献
安徽
2022年第三季度“中国好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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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故事:

  刁志岭,男,1965年12月生,中共党员,生前系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2021年12月8日上午,刁志岭在诉讼服务大厅接待群众时,突发心梗离世。35年来,他经手办理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起上访缠诉案。刁志岭被追授为“全国优秀法官”、安徽省“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兢兢业业 工作到最后一刻

  2021年12月8日上午10时,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法官刁志岭在诉讼服务大厅接待群众时,突发心梗,永远地离开了他热爱一生的工作岗位。

  2021年,利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迫切需要1名经验丰富的法官来负责立案登记审查工作,业务能力突出的刁志岭被派到诉讼服务大厅1号窗口上班了。立案窗口的工作强度高、事情繁琐,刁志岭全身心扑在工作上,完全没把“心肺功能弱,不能劳累”的医嘱当回事。到岗10个月时间,他审查了3700多件民商事案件。

  心系百姓 维护公平正义

  得知刁志岭去世的消息时,利辛县居民刘某忍不住失声恸哭。1996年,刘某的丈夫将20万元借给利辛县皮革制品厂,借款到期后,对方迟迟不还钱。1998年4月,刘某的丈夫将皮革厂告上法院,气急之下人还病倒在床。刘某曾想送几瓶酒去刁志岭家,刁志岭根本不让进门,并告诉她:“你这样做是不信任法院,你要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的判决。”最终,皮革厂被归还刘某本金、利息等23万元。

  山东人陈某于2020年2月以21.6万元的价格从利辛居民陆某处购买了一辆小轿车。因疫情暴发,陈某无法到利辛办理过户手续,而陆某陷入民间借贷纠纷,其名下的小轿车被利辛法院查封。陈某提起诉讼后,刁志岭依法判决支持了陈某的诉请。陈某说:“判决有理有据,不仅我服,被告也服。刁法官让我对利辛法官乃至安徽的法官都有好感。”

  情系民生 全力服务大局

  2005至2016年间,刁志岭担任利辛法院民三庭庭长,该庭主要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及企业破产案件。2006年3月,利辛县两个国有企业先后向法院申请破产,两家企业共牵涉到250余名下岗职工的安置。为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刁志岭主动承办这两起破产案件。在刁志岭的努力下,两起破产清算案件均在5个月内高效审结,共追回非法转让资产200万余元,为208名职工兑现工资、养老保险金近800万。工作中,无论民间借贷案件标的额大小,刁志岭都十分仔细严谨。曾有一件标的额只有4000元的案件,是21年前发生的借款,他没有以超过诉讼时效驳回诉讼请求,而是耐心调解、化解纠纷,原告主动撤诉。

  头雁领航 带动群雁齐飞

  刁志岭担任民三庭庭长期间,民三庭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在刁志岭的带领下,民三庭培养出了4位庭长和多位副庭长。院里干警都说民三庭是庭长培养基地。利辛法院的同事们评价他具有“法律知识扎实、业务能力突出、道德品质高尚、为人善良敦厚,让大家信服、钦佩。”

  刁志岭先后办理了1000余件民商事案件,从没有当事人反映他办案不公,也没有发生信访事件。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35年,将生命献给了审判事业。他把真干作为本分,把实干作为责任,把苦干作为追求,一辈子做好一件事,做一个忠诚履职尽责、守护公平正义、无愧于人民的好法官。(责任编辑:郭雯 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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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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