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满洲里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0-06-03 来源: 满洲里365bet体育在线手机版 字体:[][][] [打印] [关闭]

  

                       满文明委〔2020〕6号

 

  

  全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各创建责任单位:

  现将《2020年满洲里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满洲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0年5月29日

 

    

  

                 2020年满洲里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2020年是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年。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面提升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内容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宗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按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内容标准,不断巩固创建成果、不断丰富创建内涵、不断提升创建水平、不断提高市民素质,让城市更文明,让人民更满意。

  二、主要任务

  (一)理想信念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党组)和政府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作为党校教育培训必修课,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面向党员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抓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概要》的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委(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领导宣传思想工作战线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促进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阐释,组织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到基层一线宣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站,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组)、各级党组织、市委办、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融媒体中心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人们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广泛开展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开展“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中国道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伟大精神宣传教育,汇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力量;宣传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生动实践,宣传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进展成效,宣传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展成效。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委网信办、市政府网站

  3.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切实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分析研讨、检查考核制度,经常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掌握领导权、话语权,旗帜鲜明坚持真理,立场坚定批驳谬误;推进市融媒体中心建设,做好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

  责任单位:各党委(党组)、市委办、市融媒体中心

  4.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是深化推广普及。落实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各类媒体有效宣传普及12个主题词。二是融入日常生活。依托公共文化设施、宣传文化阵地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运用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等礼仪制度传播主流价值;印制发放市民文明手册等宣传资料,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倡导文明礼仪新风。三是发挥榜样作用。发动群众推选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完善帮扶礼遇制度,加强荣誉称号的管理;运用基层宣讲、公益广告、专题展览、故事汇巡演等方式,开展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四是加强文化培育。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等活动,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行动,开展文明餐桌活动,宣传推广“光盘行动”“使用公筷”“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等经验做法;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为重点,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加强对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历史建筑、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国办《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戏曲传承发展,推动戏曲进校园、戏曲进乡村。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融媒体中心、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科协、市民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市各创建责任单位

  (二)文明风尚建设

  1.党风政风引领。一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保障政务行为规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监管执法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三是加强基层党群组织建设。加强街道、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

  责任单位:市委办、政府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全市各街道办事处、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文联、市贸促会

  2.弘扬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落实《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反邪教宣传教育和反宗教极端思想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安全局、市委统战部、市政法委

  3.社风民风建设。一是志愿服务制度化。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本地常住人口的比例>13%,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例≥50%;建立健全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褒奖激励等机制,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景区景点、窗口单位为重点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动员组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体、残疾人、贫困户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环境保护、邻里互助、社会治安、健康教育、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服务精准脱贫、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二是诚信建设制度化。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在重点领域建立起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的平台;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学习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批评鞭挞失信败德行为,开展诚信企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实践活动;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诈骗、互联网金融诈骗等19项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明确责任单位,列出任务清单,定期督促检查;群众对本县(市)诚信建设的满意度≥85%。三是加大“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力度。落实《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完善公益广告宣传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类媒体持续刊播公益广告,宣传”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内容,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筑工地围挡广泛刊播展示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四是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遵守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人,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公共交通工具上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居民友善对待他人;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无偿献血、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融媒体中心、市委组织部、市委网信办、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司法局、市银监局、法院、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工信和科技局、市卫健委、海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红十字会、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农牧水利局、全市各街道办事处

  4.网络文明建设。开展网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开展网络公益活动,加强网络素养教育;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依法打击网上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融媒体中心、市工信和科技局

  (三)经济民生建设

  1.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一是完善市政公用设施。逐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和道路面积率均逐年提高,主次干道、商业街、街巷路面硬化,装灯率100%,亮灯率≥96%,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排水设施完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平整、连续、通畅、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政务、文化、商业、医疗、交通、学校等公共建筑及设施,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城乡公共卫生间有必要的无障碍设施,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机场、车站、政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大型商场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和母婴室,能够正常使用;加强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定期监测、检测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二是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做好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权益保护工作。三是加快普及国民教育。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有具体的扶持弱校措施,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生均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700元,市民对本县(市)义务教育的满意度≥75%。四是构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贯彻《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制定本地区具体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每千名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0.83人,依托本地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普及卫生健康知识。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及疫情结束后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五是合理规划公共体育设施。按照人口规模或服务人群的距离,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的文体广场,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达到人均室外体育用地0.3平方米以上、人均室内体育用地建筑面积0.1平方米以上,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

  责任单位:合作区、互贸区、市住建局、市农牧水利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政务大厅)、市人社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妇联、市卫健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西郊机场、铁路车站

  2.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是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制定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的服务范围、内容和评价标准,公共财政有效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在街道(乡镇)统筹建设综合文化站,在社区(行政村)统筹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辖区内有面向社会的三级以上图书馆,有能够正常开展活动的文化馆,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乡镇、街道基层服务点覆盖率100%。二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推进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文化馆等免费开放工作,健全基本服务项目;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支持实体书店建设,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0%以上;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支持科技工作者深入基层开展科学普及活动,支持文艺团体和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开展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东湖区、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财政局、市民委、市科协、市文联、各街道办事处

  (四)社会环境建设

  1.公共安全体系。一是保障公共安全。加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食品经营单位和农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设置独立活禽售卖宰杀区域或无活禽宰杀,无售卖野生动物现象,食品安全事故和问题药品及时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8%。三是应急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开展应急通信专用网络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建立覆盖城乡的应急救援体系力量,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开展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政法委、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农牧水利局、市人防办、全市各街道办事处。

  2.社会治安管理。坚持有黄必扫、有毒必反、有赌必禁,卖淫嫖娼、吸毒贩毒制毒、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预防和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预防和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成效明显。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城乡环境面貌。一是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城镇街巷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处理,无脏乱差现象,公路、河道沿线和背街小巷、农贸(集贸)市场、背街小巷无卫生死角盲区,公共厕所分布合理、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二是营造良好社区环境。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路面硬化、平整,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积水;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密闭运输;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水电气热通信等公共服务安全高效优质,构建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15分钟生活圈。

  责任单位:互贸区、合作区、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

  4.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提供文明优质服务。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吃拿卡要、慵懒散拖现象。

  责任单位:全市各执法监管部门、全市窗口服务单位。

  5.社会公共秩序。一是维护公共场所秩序。城市街巷和公共场所依法规范管理,公共秩序良好,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乱收费、占道经营、小广告乱张贴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近两年内无违反《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做好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的规范化治理、合理化疏导、人性化管理;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公共场所文明有序,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不文明养宠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在公园、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医院入口地面和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进站口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二是遵守公共交通秩序。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逆行、行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横过道路现象,乘客排队候车或依次上下车;建成区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续3年同比下降,未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民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郊机场、铁路车站

  (五)生态文明建设

  1.建成区绿地率(>35%、>31%、≤31%)。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平方米)、>8(平方米)、≤8(平方米)]。

  责任单位:合作区、互贸区、市住建局。

  2.县域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一是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标(>95%、 >90%、≤90%)。二是改善空气质量。环境空气质量达到GB3095-2012标准、环境空气质量高于本省(区、市)平均水平或连续三年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高于本省(区、市)平均水平且连续三年未恶化。三是加强县域河湖管理。建立河(湖)长巡河(湖)履职制度,县级领导担任河(湖)长的“一河(湖)一档”建立,“一河(湖)一策”编制完成;开展辖区内河湖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河湖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四是提高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综合评估达到优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水质达到Ⅱ类、地下水水质达到Ⅲ类;辖区无劣于Ⅴ类水体,辖区内未出现黑臭水体或黑臭水连续三年减少。五是保障县城声环境质量。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监测总点次达标率≥80%。六是加大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围绕六五国际环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17”低碳日等纪念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互贸区、合作区、市农牧水利局、市环保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

  (六)城乡一体化建设

  1.城乡统一要素市场建设,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上级政府的总体安排和配套措施,推动本行政区城市和建制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推动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东湖区

  2.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合理安排县域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集聚、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城镇新增就业计划完成率>90%。

  责任单位:市农牧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人社局

  3.加强乡风民风建设。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思想文化阵地;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推进婚丧礼俗改革,开展文明家庭(户)、文明村、文明镇(乡)创建,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乡镇公共场所刊播展示公益广告,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全市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市妇联、东湖区

  4.开展文明旅游行动。实施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农耕文化保护工程,打造有影响力的文化名镇;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落实《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旅游不文明信息通报机制,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引导游客恪守文明行为规范。

  责任单位:东湖区、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七)长效常态机制

  1.提高党委政府重视,形成长效机制。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精神,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文明委及其办公室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具体的保障措施,有效承担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职责; 文明委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团体积极发挥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责任单位:发改委、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红十字会、市残联、市文明委成员单位

  2.群众广泛参与,积极宣传动员。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专栏,城乡公共场所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创建工作规划、重要举措、所办实事等公开发布宣传,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创建活动的群众参与率>95%。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和群众评价机制,运用手机客户端等形式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投诉城市管理问题的渠道,以群众满意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采取问卷调查、民意测评等方式,查找存在突出问题,认真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融媒体中心、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

  3.扩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覆盖面建。文明委成员单位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文明创建活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景区等普遍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并延伸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在学校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组织文明单位帮扶贫困群众,助力脱贫攻坚,组织文明单位参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各街道办事处、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教育局、全市窗口单位、全市各级文明单位。

  4.加强动态管理,使创建活动常态化。明确创建工作标准,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形成常态长效机制,防止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突击迎检和干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扰民行为;制定创建负面清单,形成文明创建评选表彰的淘汰退出机制。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委组织部

  5.完善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公共财政有效保障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加强基层创建工作力量,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实际问题,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工作队伍。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创建责任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创建责任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成立2020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材料审核组、实地考察组、督导组、宣传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网报材料、实地指导、督导检查、宣传引导等工作。各创建责任单位要做到“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人员具体抓,确保完成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加强工作落实。切实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上来抓,层层制定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各创建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要明确完成时限、质量要求、保障措施,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

  (三)加强监督检查。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根据此创建方案,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指导。各创建责任单位要切实抓好本单位的自查,按照分解下达的任务,对照进度表和责任人,逐项、逐块、逐点过关,掌握工作动态,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四)加强创建宣传。市融媒体中心开设“书记、市长谈创城”“创城第一线”等专题专栏,市文明办将运用满洲里365bet体育在线手机版、满洲里文明监督岗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各创建责任单位也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导向,推动创建工作广泛深入扎实开展。

  附件:1.满洲里市2020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成员

  2.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附件1:

  满洲里市2020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成员

 

  总 指 挥:杜联合 呼伦贝尔市委常委、满洲里市委书记

  包 野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总指挥:凌 云 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

  副 总 指 挥:卢宝东 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王长春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李兴平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柳绪森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廉庆胜 市委常委、人武部政委

  王乃斌 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史毅峰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赵清山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志东 市政府副市长

  于世春??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龚飞天 市政府副市长

  郭晓芳 市政府副市长

  张金柱 市政府副市长

  周春梅 市政协副主席

  赵建波 扎赉诺尔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成 员: 滕广兴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范少华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春鹏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郎丰杰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汤天彪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吴建波 市委办四级调研员、南区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王克清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程春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 军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顾东威 合作区党工委书记

  陈书毅 互贸区党工委书记

  王少杰 东湖区党工委书记

  王 楠 国际物流产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陈 伟 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主持工作)

  宋默华 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徐红梅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唐玉清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张 达 市妇联主席

  吴东奎 市残联理事长

  高云宏 市科协主席

  薛建国 市文联主席

  王 鑫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刘宏伟 团市委副书记

  陈德斌 市发改委主任

  滕维丰 市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张志杰 市人社局局长

  卓建明 市统计局局长

  张艳玲 市财政局局长

  任 杰 市民政局局长

  王凤林 市口岸办主任

  宗 哲 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闫 梅 市民委主任

  郑福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吕日升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

  郭志隆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包玉柱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耿耀庭 市公安局政委

  姜 芝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廉兴宝 市商务局局长

  孟双祥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吕云梅 市教育局局长

  赵云鹏 市卫健委主任

  张 维 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局长

  刘凤英 市司法局局长

  王云霞 市农牧水利局局长

  黄海丽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马 英 北区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梁 伟 兴华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宿卫东 东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董志敏 市税务局局长

  孙守杰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满洲里市分局局长

  黄艳茹 内大满洲里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冀尧峰 满洲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政委

  张海涛 满洲里铁路车站党委书记

  乔焕文 32108部队政治部主任

  王海涛 满洲里海关政工办副主任

  许春香 呼伦贝尔银保监分局满洲里监管组组长

  指挥部下设材料审核组、实地考察(一、二)组、督导组和宣传组等五个工作组。

  材 料 审 核 组

  组 长:程春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高株慧 互贸区文明办主任

  梁 燕 合作区文明办科员

  许鹤弘 市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郝爱学 东山街道办事处怡园社区副书记

  赵阳阳 兴华街道办事处湖北社区社区工作者

  黄 鹤 南区街道办事处阜城社区党务工作者

  刘伟娜 北区街道办事处富华社区组织委员

  崔诗雯 市文明办社区民生志愿者

  实地考察一组

  组 长:李松梅 市文明办文明城创建协调中心负责人

  成 员:韩 萍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晓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胡龙毅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谢春燕 市公安局党办主任

  田喜丽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启桥 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逯武华 市科协副主席

  佟振宇 合作区执法局副局长

  吴建波 市委办四级调研员、南区街道办事负责人

  宿卫东 东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果乃轮 满洲里铁路车站党委办公室宣传助理

  李金灿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

  实地考察二组

  组 长:杨静文 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教育科科长

  成 员:刘 潇 市统计局办公室负责人

  王 静 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郭海涛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洪涛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冯 磊 互贸区环卫和市政公用管理处副主任

  马 英 北区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梁 伟 兴华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陈 萌 呼伦贝尔银保监分局满洲里监管组副组长

  夏雪松 联通公司总经理

  徐福永 西郊机场副总经理

  孙 茂 市邮政局办公室主任

  刘卫军 移动公司办公室主任

  金 玲 电信公司总经理助理

  督 导 组

  组 长:孔令宇 市委督查室主任

  成 员:马 涛 政府督查室主任

  史媛媛 市文体旅游广电局青少年体校校长(党代表)

  安永革 市工信和科技局科长(人大代表)

  王万才 市工商银行调研员(政协委员)

  多 群 市人民检察院(退休干部代表)

  冯立岩 市妇幼计生中心党办主任(道德模范)

  梁 颖 新世纪社区书记、主任(道德模范)

  李兰梅 阜城社区书记、主任(道德模范)

  刘艳云 市物业市场监管处原主任(身边好人)

  孔凡菊 湖东社区副书记(身边好人)

  张春慧 怡园社区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代表)

  蔡桂姝 东兴社区副书记(市民巡访团成员)

  顾 璇 馨园社区社区工作者(市民巡访团成员)

  谷亮娟 丁香园社区副主任(市民巡访团成员)

  赵丽萍 云杉社区副书记(市民巡访团成员)

  徐志华 天桥社区副主任(市民巡访团成员)

  刘伟娜 富华社区组织委员(市民巡访团成员)

  张秀丽 文明社区书记、主任(市民巡访团成员)

  王艳丽 海关社区社区工作者(市民巡访团成员)

  陈建立 湖西社区社区工作者(市民巡访团成员)

  宣 传 组

  组 长:王春鹏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徐红梅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李丽娟 市委网信办主任

  吴志刚 市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

  滕 琨 市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

  附件2:

  

 

 

 

 

 

 

责任编辑: 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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