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安市委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淮单位:

  《淮安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考评办法》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7日

淮安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考评办法

  为建设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强化各县区、园区平台、市各部门单位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机制,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2021年版)》、《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1年版)》、《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建设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的若干意见》(淮发〔2020〕29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推动建设工作、完成建设任务、实现建设目标为目的,坚持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公开透明,严谨组织,严密程序,严肃纪律,严格奖惩,做到全面考评与专项考评、跟踪考评与过程考评、综合考评与分类考评结合,专业正向考评与基层逆向评价并举,使建设进程与建设绩效、考评结果与群众感受关联一致、互为验证,切实发挥考评工作的杠杆撬动作用。

  二、考评对象

  各县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淮安生态文旅区,市各部门单位。

  三、考评组织

  考评工作由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考评内容

  (一)对县考评内容

  1.《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1年版)》所列测评内容及其标准。

  2.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对各县部署下达的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任务。

  3.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部署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对区、园区平台考评内容

  1.《2021年度淮安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任务分解及操作手册》、责任状所列实地考察、材料审核、问卷调查、负面清单涉及的全部事项。

  2.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对各区、园区平台部署下达的文明城市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

  3.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部署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对市各部门单位考评内容

  1.《2021年度淮安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任务分解及操作手册》和责任状分解落实给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建设任务。

  2.《2021年度淮安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社区挂钩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由部门、单位承担的其所挂钩社区的网格管理建设任务。

  3.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对市各部门单位部署下达的文明城市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

  4.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部署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考评方式

  第一类:实地考察、问卷调查

  (一)对县考评方式

  以双月考评方式,采取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测评手段,对各县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常态化考评,并及时公布考评结果。

  (二)对区、园区平台考评方式

  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项目的考评,采取“划小核算单位”的方式,以其所属街道、乡镇为独立被考评单元,通过综合其所属街道、乡镇考评情况,得出该区、园区平台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考评结果。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纳入区考核范畴。

  1.对街道实行“月月考”、乡镇实行“双月考”制度,进行综合考评,并按街道、乡镇两个类别公开全市排名。

  2.对街道、乡镇的考评以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为主,材料审核仅限于实地点位应具备的台账资料部分。街道、乡镇辖区内的所有建设点位及问卷调查项目,采取任务整体打包的办法,不区分管理权限和责任主体,全部作为对街道、乡镇的考评内容(具体建设点位若触发问责程序,则按照其法定管理权限,对点位负责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追责)。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街道、乡镇须对本辖区内所有条线工作、所有建设点位履行牵头协调、服务指导、督办推动、检查考核的职权。

  3.对街道、乡镇考评的实地考察点位,通过随机抽样确定。问卷调查主要通过入户调查的方式进行。

  (三)对市各部门单位考评方式

  对部门单位主要考核其文明城市建设责任的履行情况,包括履行挂钩社区网格管理建设责任情况、日常实地考察点位建设成效、重要单元达标情况、负面清单状况。

  1.采取“逆向考评、基层倒逼”的方式,由街道根据市各部门单位在本辖区内挂钩社区网格的履责情况进行评价,按月公布成绩。

  街道对上述市各部门单位的考评,主要围绕五项内容:一是协调配合情况,二是办事效率情况,三是人财物投入、为社区群众办实事情况,四是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情况,五是建设业务达标情况。上述考评意见,经街道党组织负责人和纪工委书记共同签字确认后直接报送市指挥部办公室。

  2.对负有实地考察点位建设责任的部门单位实行常态化考评制度,按实地点位的日常管理建设质效计算成绩。

  动态调整重要单元达标创建的范围,基本实现对实地考察点位的全覆盖;优化重要单元达标考评方法,打造典范性实地考察点位。

  3.根据各部门单位承担的文明城市建设职责任务,包括实地考察、网上申报、民意引领的工作量和难易度等综合因素,将市各部门单位划分为A、B、C三类,分类进行考评。

  第二类:网上申报

  市指挥部办公室围绕《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1年版)》《2021年度淮安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任务分解及操作手册》所列测评内容及其标准,参照中央文明办网申测评方式,对各县、各区及园区平台、市各部门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网上申报模拟测评”,并按照上述三个类别分别及时公开测评结果和全市排名。

  六、计分方法及动态管理措施

  (一)年度综合考评

  年度总分实行百分制,依据年度内各类考评结果综合计算得出。

  1.年度总分构成:

  (1)各县年度总分构成:第一类考核得分(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历次考评累计总分除以考评次数)+第二类考核得分(四个季度网上申报模拟测评得分分别以10%、20%、30%、40%计入)+其他加分、扣分。

  (2)各区、园区平台年度总分构成:第一类考核得分(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历次考评累计总分除以考评次数)+第二类考核得分(四个季度网上申报模拟测评得分分别以10%、20%、30%、40%计入)+其他加分、扣分;街道、乡镇年度总分构成:由历次月度考评累计总分除以考评次数,得出年度考评总分。

  (3)市各部门单位年度总分构成:街道给出的挂钩网格管理建设工作得分+日常实地考察点位得分+重要单元达标得分+专项考评得分+网上申报模拟测评得分(四个季度网上申报模拟测评得分分别以10%、20%、30%、40%计入)+区(园区平台)给所挂钩社区年度考评得分+其他加分、扣分。

  A类部门=挂钩网格管理建设工作得分+日常实地考察点位得分+重要单元达标得分+专项考评得分+网上申报模拟测评得分+区(园区平台)给所挂钩社区年度考评得分+其他加分、扣分

  B类部门=挂钩网格管理建设工作得分+日常实地考察点位得分+重要单元达标得分+网上申报模拟测评得分+区(园区平台)给所挂钩社区年度考评得分+其他加分、扣分

  C类部门=挂钩网格管理建设工作得分+网上申报模拟测评得分+区(园区平台)给所挂钩社区年度考评得分+其他加分、扣分

  部分承担网格化管理建设挂钩任务但不直接作为市高质量跨越发展独立考核对象的单位,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其市主管部门考评范围,作为年度综合考评计分组成部分。

  2.总分计算:依据不同类别、不同项目的得分情况,按相应比例或系数得出总分。

  (二)分项考评办法

  实行精确计分与状态描述相结合的计分办法。

  1.实地考察采用精确计分法,以得分率表述。依据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综合管理系统进行计分,依据应得分值和实得分值,测算出得分率。

  2.问卷调查采用精确计分法,以正评率表述。依据参与问卷调查的人数和给出正评的人数,得出正评率。

  3.街道对网格挂钩单位工作的考评,采用状态描述法,围绕五个方面考评项分别以ABCDE进行评价,其中,A得分100%,B得分88%,C得分66%,D得分33%,E得分为零。

  4.网上申报模拟测评采用状态描述法,每一项具体网申要求以ABCD四个维度予以评价,其中,A得分100%,B得分66%,C得分33%,D得分为零。协办单位由牵头单位作出评价。

  (三)加减分项

  1.加分项

  (1)各县在日常考评中,综合得分率连续3次保持第1名,且得分率逐次递增的,在其年度考评总分中加1分。依此类推,全年最高可加2分。

  (2)各区在月度考评中,综合得分率连续3次保持前2名,且得分率逐月递增的,在其年度考评总分中加1分。依此类推,全年最高可加2分。

  (3)各园区平台在月度考评中,综合得分率连续3次保持第1名,且得分率逐月递增的,在其年度考评总分中加1分。依此类推,全年最高可加2分。

  2.减分项

  (1)在月度考评中,连续3次位列全市后3名的街道或乡镇,且综合得分率未达90%,发生一例,在其所在区、园区平台的年度考评总分中扣1分,多例多扣,连续发生,累计扣分。

  (2)在月度考评排名中,街道、乡镇一次性退步超过10个名次且综合得分率未达90%,发生一例,在其所在区、园区平台的年度考评总分中扣0.1分,多例多扣,连续发生,累计扣分。

  (3)市各部门单位日常实地考察得分率一次性退步5%(含)且得分率未达90%的,在该单位年度综合考评总分中扣1分,多例多扣,连续发生,累计扣分。

  (4)挂钩网格管理建设工作得分率连续两次低于66%(含)的,在该单位年度综合考评总分中扣1分,多例多扣,连续发生,累计扣分。

  (5)在网上申报模拟测评中上报虚假材料的,发生一例,在年度考评总分中扣1分,多例多扣,连续发生,累计扣分。

  (6)对市指挥部办公室督办重要事项,未按时落实整改到位的,每发生一起,在各区、园区平台月度考评综合得分中扣减0.1分,在市各部门单位年度综合考评总分中扣减0.1分。相同事项交办两次以上仍未整改到位的,实施双倍扣分。扣分上限为2分,达到上限予以问责。

  七、结果运用

  (一)综合考核。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体系,考评分值按照比例折算后,计入各县区、园区平台和市各部门单位年度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所得总分。

  (二)表扬激励。对年度综合排名前2名的县,进行表扬奖励,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年度综合排名前4名的区,进行表扬奖励,分别奖励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年度排名前列的园区平台,进行表扬奖励,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年度综合排名前10名的街道和乡镇分别奖励10万元;对年度综合成绩优秀的市各部门单位,分类给予表扬奖励,其中A类奖励10万元,B类奖励6万元,C类奖励5万元;对在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个人,予以物质激励。

  (三)问责处理。在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中,因履职不到位、任务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在国家和省测评期间因工作疏忽造成重大失分,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县区、园区平台可参照制定相关规定。

  本办法由市委、市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指挥部办公室承担。

  附件:1.市各部门单位建设责任类别名单

  2.列入街道考核名单

  3.列入乡镇考核名单

  附件1

  市各部门单位建设责任类别名单

  (104个)

  A类单位(14个):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金融监管局

  B类单位(37个):市委办公室(市委研究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委营商办、市发改委、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医保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淮安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宁淮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服务中心、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市大运河办、市白马湖办、市消防支队、淮安民用机场公司、淮安供电公司、淮安电信公司、淮安移动公司、淮安联通公司、淮安邮政公司

  C类单位(53个):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委老干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党校、市委党史工办、市科技局、市审计局、市外办、市统计局、市信访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总工会、市文联、市档案馆、市红十字会、市仲裁委秘书处、市公积金中心、市供销社、市国安局、淮安海关、人民银行淮安市中心支行、淮安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市烟草局、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洪泽湖渔管办、市农科院、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浦发银行、淮安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苏州银行、南京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江南农商行、市自来水公司、江苏有线淮安分公司

  A类单位主要为重要单元达标活动项目的领创部门;B类单位主要为承担实地考察点位和网申资料牵头、承办任务的部门单位;C类单位主要为仅承担社区挂钩工作以及网申资料协办任务的部门单位。

  附件2

  列入街道考核名单

  (28个)

  1.清江浦区(12个):闸口街道、浦楼街道、清江街道、清浦街道、水渡口街道、柳树湾街道、淮海街道、长东街道、长西街道、府前街道、清河街道、城南街道

  2.淮安区(3个):淮城街道、河下街道、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

  3.淮阴区(3个):王家营街道、长江路街道、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洪泽区(2个):高良涧街道、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

  5.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4个):钵池街道、徐杨街道、新港办事处、枚乘街道

  6.淮安工业园区(1个):宁连路办事处

  7.淮安生态文旅区(3个):富城路办事处、福地路办事处、高铁商务区办事处

  附件3

  列入乡镇考核名单

  (41个)

  1.清江浦区(4个):武墩街道、和平镇、黄码镇、盐河街道

  2.淮安区(14个):施河镇、平桥镇、石塘镇、朱桥镇、车桥镇、流均镇、博里镇、复兴镇、苏嘴镇、钦工镇、顺河镇、山阳街道、漕运镇、范集镇

  3.淮阴区(11个):淮高镇、高家堰镇、南陈集镇、古清口街道、马头镇、新渡口街道、丁集镇、徐溜镇、刘老庄镇、三树镇、渔沟镇

  4.洪泽区(8个):朱坝街道、黄集街道、岔河镇、蒋坝镇、东双沟镇、三河镇、老子山镇、西顺河镇

  5.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南马厂街道、金港路办事处

  6.淮安工业园区(2个):张码办事处、淮洪路办事处

[ 编辑:苏畅 ]

主办:淮安市委宣传部、淮安市文明办

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邮编:22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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