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文明交通,你我同行”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11-20    来源:

  各县区文明办、大数据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市直各单位:

  今年12月2日是第12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营造安全、文明、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传播安全守法理念,倡导文明理性出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驻马店市文明办、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开展“文明交通,你我同行”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交通,你我同行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2月2日

  三、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月集中宣传。各单位要积极倡导“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路口文明礼让”“酒后禁驾”等主题公益行动,创新现场宣传、志愿服务、网络展演、安全课堂等多种形式,组织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进网络,推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格局。举办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现场主题活动,提升宣传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2.开展文明交通主题网络宣传活动。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人员通过“咱的驻马店”APP全国交通日主题宣传活动入口,浏览学习交通安全相关知识,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生成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海报,将海报分享朋友圈,广泛宣传文明交通常识和基本要求,营造人人关注文明交通,抵制严重交通违法和交通陋习的社会氛围。

  3.推动交通安全文化阵地创新应用。各单位要结合各类出行场景,融入当地特色文化元素,推动打造交通安全文化主题公园、网红街区、文化长廊、文化景观、宣教基地以及高速公路特色服务区。组织做好交通安全“亮屏行动”,充分利用城市户外大屏、高速可变情报板、农村宣传橱窗、小区楼宇电视、导航APP等载体为122主题“亮屏”。要推进行政村“一栏一标语”、高速服务区“一屏一海报”、集中居住地“一处一喇叭”等宣传阵地创新应用,让交通安全文化融入群众生活,提高阵地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

  4.开展警示宣传曝光活动。公安交警部门要梳理公布一批典型事故案例和突出违法行为,特别是本地区酒驾醉驾、违法载人、超员超载、骑乘不戴安全头盔、驾乘不系安全带等交通事故案例,进一步加大警示曝光力度,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区文明办、大数据局、公安局交警部门,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干部群众参与全国交通日主题宣传活动,各县区、各单位要将此次活动作为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确保参与率不低于90%。各县区、各单位要将此次活动列入重要日程,认真部署,掀起宣传热潮,大力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宣传氛围。

  2.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各单位(不包括中小学校)要将本单位线上活动参与人数、文明交通海报转发截图、照片、线下宣传亮点做法等情况以简报形式发送至zdzmdzfmh@163.com。

  3.驻马店日报、驻马店广播电视台、天中晚报、驻马店网、驻马店广视网、驻马店365bet体育在线手机版等媒体要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

  驻马店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1月17




责任编辑:肖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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