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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湘潭 文明新风丨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纪实

来源:湘潭365bet体育在线手机版   编辑:蔡丽娟   时间:2020-08-19

  

  开展志愿服务。

  

  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

  

  送法进校园。

  强化四大建设 提升文明实力 

  ——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纪实 

  近年来, 湘潭县人民检察院为成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不断强化四大建设,提升文明实力,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取得骄人成绩,面貌焕然一新,并于2018年成功创建为湘潭市文明单位,现正朝着湘潭市文明标兵单位的目标奋力前进。

  不断强化职能机构建设 

  为把文明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湘潭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文明创建职能机构建设,并把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形成了一套完整、系统的创建工作机制,推动文明创建。

  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全员参与文明创建。全面实行“一岗双责”,坚持“谁出问题谁负责,谁砸牌子谁待岗”责任机制,确保了文明创建任务与责任双落实。

  严格对标创建标准、制定总体创建规划,扎实有效推进。出台了《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文明创建工作要点》,提出了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思路和工作步骤,创建目标明确,方法措施具体,有力地保证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擦亮文明检察招牌,全方位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做文明检察官、文明窗口,争当优秀党员等系列活动,形成纵向联接、横向辐射的立体式创建格局,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夯实创建基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完善文化体育设施,满足干警文体活动需要;绿化、美化环境,营造出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不断强化思想道德建设 

  该院始终把队伍思想道德建设摆在基础位置,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道德水平,助力文明创建。

  通过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提高全员思想道德素质。

  建立党组中心组、党支部每月学习制度,采取观看专题教育片、知识竞赛、撰写心得体会、听报告、考试等行之有效的形式,不断提高全员思想政治素质;通过微博、微信、邮箱等新媒体,传播正能量,培育全员政德观。

  出台了《检察工作文明用语》、《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检察干警个人及家庭主要事项报告》等制度,强化对干警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的管理与监督,时刻提醒大家在八小时内外保持自律、自醒、自警、自爱,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维护检察队伍清正廉洁的社会形象。

  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为形式的“道德讲堂”,《检察干警社会公德规范》等形式时刻提醒广大干警不断提升个人道德与文明修养。

  擦亮来访接待大厅这一为文明创建“窗口”,构建完整的检务公开体系,拓宽检务公开渠道,为群众提供周到、热情、便捷的优质服务。

  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财物公开制度、考勤制度、请休假制度、值班值宿制度、公车管理等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全员自律意识。

  不断强化检察文化建设 

  文化育德:出台了《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将“厚德、崇法、求是、笃行”作为院训,将检察文化建设纳入检察工作整体规划,确定工作目标,引导干警对事业怀有敬畏之心,奉献之爱。

  文化育能:制定人才梯队培养计划,通过送出去学、请进来讲、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干警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2016年来,该院干警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相关文章90余篇,所办案件无一例错案,移送法院审理的案件均作有罪判决,全院形成人人体现检察形象,案案展现公正执检的浓烈氛围。

  文化育行:在全院营造和谐团结、公开公正、阳光透明的管理环境,形成了操作性强、透明度高、鞭策力大、持续性长的长效管理机制,搞高了全院干警的执行力和全院的工作业绩。

  文化育心:以党总支、工会、青工委为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全面提升干警文化品位和综合素质。积极开展了扶贫帮困献爱心、社会公益活动和“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农村、送法进机关”等活动。

  不断强化检察业务建设 

  该院始终把基础工作、基础保障作为提升文明创建的重中之重,通过强化检察业务建设来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各项检察业务走在全市前列,为文明创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近年来,该院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惩治力度,尤其突出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检察职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全力护航经济发展。严格落实“除虫护花”工作机制,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打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涉众、涉企型经济犯罪,切实维护企业合法利益。成立驻天易经开区检察室,深入园区企业一线宣传法律法规,为园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监督等优质的检察服务。

  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情况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积极推进检调对接工作,完善集受理、接待、咨询、查询业务于一体的“一站式”检察服务窗口建设。贯彻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主动致函法律援助机构,为刑事申诉人指派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确有特殊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涉法涉诉信访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积极落实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积极与法院、公安局等有关单位沟通协调,定期召开扫黑除恶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完善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建立情况报送制度,坚决贯彻落实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提交市院请示报告、备案审查制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在成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后,该院在保持原有的好的创建方式方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文明创建机制和方法,特别是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通过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保护等专项行动,运用无人机等现代技术手段,在创新办案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文明创建工作增加了新的方式和内容。

  单位概况 

  近年来,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文明创建作为提高各项检察工作水平的基础工作来抓,并以精神文明创建为载体,不断更新创建理念,拓展创建内涵,强化创建措施,丰富创建成果,各项工作取得良好的成绩。

  2016年以来,该院先后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检察宣传综合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基层检察院先进单位、全市检察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先进单位、全市无烟单位等荣誉,150余人次获得各级各类表彰,11人被记三等功,1人被记二等功,27人次被记嘉奖。

  连续7年在全市基层检察院执法质量考评中获得全市第一。

  2018年,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创建为湘潭市文明单位。

  (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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