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事眼中,他是智勇双全、满身正气的“铁汉子”;在家人眼中,他是爱“揽事”的热心人,总是喜欢帮助别人;在群众眼中,他是“超级暖男”,一次次用爱温暖身边的人。他就是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民警金浩。从警13年,金浩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热心公益活动、积极服务旅客,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日前,他被选树为第十一届呼和浩特市助人为乐道德模范。 “只要怀着一颗乐于助人的心,就能帮助到更多的人。”这是金浩常说的一句话。入警之初,他被分配到基层派出所工作,凭借一双“鹰眼”、一颗“热心”,日复一日地坚守在派出所一线岗位,积极帮助旅客解决实际问题,协助老弱病残旅客进站上车、为群众邮寄丢失的身份证,帮助身体不适的旅客及时就医等,这样细微琐碎的“小事”数不胜数,但是金浩都会当成“最重要的事”来处理。 近年来,在铁路一线他累计做好事百余件,其中,为旅客寻回百余件遗失的物品。面对群众的声声感谢,他总是回答:“人民警察永远是群众遇到急难愁盼时的‘第一选择’,时时刻刻守护人民群众的幸福与平安就是警察的职责所在。”在他心中,真情服务旅客群众,不容许打半点折扣。 工作中一丝不苟的金浩,生活里亲切和善、为人谦逊,一直行走在捐资助学、扶危济困的路上。2015年起,金浩得知我市周边旗县有多名孩子因家庭困难而面临失学,了解情况后,他便为当地5所小学的多名困难家庭学生承担学杂费用至今。2016年,金浩赴四川侦办案件时,接触到“山里的花花”西部支教团体的支教老师,了解到学生小云(化名)父亲重病在身、外婆年迈失去自理能力,一家人仅靠母亲打工挣来的钱勉强维持生活,金浩当即捐助了小云一年的学杂费2000元,并坚持资助了6年直到小云初中毕业。小云多次写信感谢金浩叔叔在关键时刻伸出的援手,表示她会将这份善良记在心中,把爱心传递下去。 几年间,受金浩资助的困难学生近20人,他用自己的爱心,为孩子们撑起了梦想的天空。 义举绝非偶然,侠骨存于心间。身为警察的金浩,他也是自治区和呼市青联的委员,内蒙古芸公益协会的常务理事。不管是在两级青联组织活动中,还是在公益协会工作中,多年来,金浩积极参与并动员身边的年轻人参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禁毒宣传、公益助学、帮扶助困等活动百余场,用自己的善行义举燃起了更多希望,在社会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传递了更多正能量。 这就是金浩,在平凡的生活中,奉献担当、乐于助人,用默默无闻的付出和耕耘,诠释着一名人民警察的初心使命、大爱情怀。近年来,他还先后荣登“青城好人榜”、“内蒙古好人榜”,被自治区禁毒委、自治区妇联授予“内蒙古自治区优秀禁毒志愿者”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他用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对公安工作的无比热爱、对社会公益的满腔热血,抒写着自己无悔的人生。 ●记者 吕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