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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检察创新发展 勇争一流

发表时间:2012-08-06 08:45 来源:成都文明办 责任编辑:李立光

  回首征程 铭记历史

  2010年,对成都市检察机关来说是特殊的一年。

  这一年,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成立60周年。

  这一年,成都检察牢牢把握成都作为西部特大中心城市、建设城乡统筹示范、建设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的历史机遇,在之前“争创一流”的基础上,立足四川、面前全国,开启了“创新发展,勇争一流”的美好愿景。

  “要通过‘创新发展,勇争一流’活动,让成都检察机关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名列前茅,在全国达到一流水平,整体工作与成都经济社会发展对法治建设的需求相适应。”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建言简意赅,指明了成都检察的奋斗方向。

  成都检察领导班子如同头雁引领雁队,朝着共同目标,精诚团结,奋发有为,勇往直前。全市检察事业焕发出无穷生机,3年征程开创新局面,书写新历史:

  如今,成都检察法律监督质效明显增强,检察形象不断提升,检务保障更加有力,在打击刑事犯罪、查办职务犯罪、强化法律监督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整体工作在全省及全国中西部地区检察系统名列前茅,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也位居前列,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天,成都检察始终保持对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恶性犯罪的高压态势,批准逮捕人数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居第二位。孙伟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的办理,将老百姓最为关注的危险驾驶行为入罪。

  今天,成都检察继续坚持把严肃查办、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办案数量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三,大要案率和有罪判决率也居于前列。完善和推进在普通刑事案件审查逮捕过程中加强职务犯罪线索挖掘管理工作,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的批示肯定。

  今天,成都检察在全国率先实现简易程序刑事案件公诉人全面出庭,最高人民检察院据此下发红头文件予以充分肯定。

  今天,成都检察办理检察技术案件结案率和准确率均达100%,办案数量和质量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均名列前茅。

  今天,成都检察在全国率先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执法办案新机制,网上办案率达到98.77%,工作经验被高检院转发。切实加强检察权监督制约,首创人民监督员建议督办机制,也被高检院采纳推广。

  今天,成都检察拥有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3名,全国优秀公诉人、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检察技术人才等全国、全省专门型、复合型人才31名。

  蒲江县寿安镇年近七旬的老人骆延伦接过3000元司法救助金时,他看到了全国先进工作者王芝良胸前闪耀的检察徽章;新津县兴义镇波尔村村民在茶馆喝着茶听着法制讲座的时候,他们看到了穿梭在人群中热情为大家排忧解难的“燕子”检察官的身影;青白江区城厢镇沿沱村的医生吴大哥在接到检察院“检调对接”机制依法对他作出轻罪不诉决定时,他和村支书共同送来了“化解矛盾、执法为民”的锦旗,并作出“积极投身农村医疗事业”的承诺;彭州在校学生欢欢一时冲动触犯刑律,被检察院封存轻罪记录后,他深深地向检察官阿姨鞠躬,大声地喊出“好好做人”的心声;当人们打开网站,在千里之外进行网上举报、远程咨询的时候,无数人看到了“成都检察”熠熠生辉的烫金大字。

  成都检察不仅高挚正义之剑,擎起一片法治的天空,还以越来越亲和的面孔,越来越贴心的服务拉近了与老百姓的距离,奋进在“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荣光大道上……

  记录,是为了传承历史;回望,是为了继续前行。

  翻阅近3年的历程,全市检察人员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611人次,集体582项次。锦江区人民检察院、彭州市人民检察院、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分别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荣誉称号。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及7个基层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信息直报点先进单位”,控申接待窗口连续9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控申部门被评为省级以上“文明接待室”的比例达95%;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及7个基层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或“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2011年90%以上的工作位列全省检察机关第一,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创新发展,勇争一流”主题活动各项阶段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受到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的多次重要批示和充分肯定。

  ……

  这些,都是成都检察面对“创新发展,勇争一流”的时代命题交出的合格答卷。

  创新机制 科学发展

  A “简易审” 成都模式写入最高检文件

  2012年6月26日上午,一起盗窃案在锦江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以往,此类案件公诉机关可以不出庭,由法官代行控诉职能,宣读起诉书,出示证据,提出量刑意见。而此时,公诉席上,锦江区人民检察院的两位检察官正依法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中,公诉人与辩护人就案件事实和证据展开辩论。审理结束后,法官当庭对案件进行了宣判,整个审判过程耗时不过15分钟。

  当天,被提起公诉的18件案件全部适用简易审理,全部由公诉人出庭,全部实现了当庭宣判。

  对于锦江检察院来说,简易程序集中开庭、公诉人全部出庭,已经实施了大半年。截至今年6月底,成都20个基层检察院共派员出庭“简易审”案件4982件6120人,目前已判决4735件(当庭宣判率95%),有罪判决率为100%,其中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的比例高达94.1%,全面实现了“简易审”案件从“可以出庭”到“应当出庭”的转变。

  在中国社科院诉讼法专业博士后郭华看来,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公诉人全面出庭,成都不是最早,但成都做得最好。由此应运而生的简易审“成都模式”正在成为全国检察机关办案的模版。

  2012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到四川成都等地调研,之后专门下发红头文件,而“成都模式”的核心内容,包括许多办案细节,都已经写入该文件中。

  事实上,简易程序案件公诉人出庭制度必然给检察机关带来“案多人少”的难题。因此,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法院确定了简易程序案件的办理模式,对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尽量采用公安相对集中移送起诉、检察院相对集中审查并集中提起公诉、法院相对集中开庭审判的方式进行,同时简化各种书面文书、审查报告的制作、庭审程序。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昕认为,“成都模式”的亮点和核心不仅在“三集中三简化”,还在于充分保障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一是公诉人提讯环节,充分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律规定,如果被告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公诉人要制作专门的讯问笔录,还要让被告人在告知书上签字;二是在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同时,还要对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进行确认;三是开庭时法官要当庭询问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现在,成都市每件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为20分钟,最短达到了5分钟。“这既可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强化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同时还提高了诉讼效率,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王昕表示。

  B 检力下沉 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工作点”

  “大伯,下午我们在村头茶馆开免费法制讲座,免费喝茶又学法律知识哦”、“小朋友,回去跟大人说,下午来听讲座,还有资料和小礼物哦”。

  2010年5月开始,成都市新津县人民检察院兴义镇检察工作点驻点检察官王红艳在波尔村里开设了周末茶馆,受到了村民的热烈欢迎。热情爽朗的王红艳被村民亲切地称为“燕子”。

  2012年初,“燕子”们在成都市、新津县两级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宣传智囊团”,明确提出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法制宣传。网络游戏《植物大战僵尸》深受网友的追捧,受此启发,检察干警们自编、自导、自演了“开心农场植物大战村霸”系列节目,融法律性、娱乐性、教育性为一体,深受到场村民的喜爱。截至目前,已经在乡村茶馆、院落、场坝等演出多场,培养出一大批检察“粉丝”。

  “茶馆说法”、“小品释法”——成都检察在检察工作点创新的各种模式,正以越来越亲民的脸孔走入普通老百姓的心中。

  2010年3月,家住柳城街道的罗某被精神分裂症患者万某故意伤害,家里为治病欠下4000多元,无力偿还。成都温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点干警得知此案后,迅速启动司法救助机制,为罗某申请救助金4000元。2010年8月,驻点检察官在回访中了解到罗某女儿因家庭困难准备放弃读大学后,发动全院干警主动捐款2840元,助其女儿圆了大学梦。

  2010年3月,彭州市龙门山镇团山村村民与一家药业公司因林木权属问题发生纠纷,龙门山镇驻点检察官主动介入该起矛盾,引导村民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及时化解了极重灾区一起社会矛盾。

  深秋的一天,高新区一检察工作点接待了两位特殊的群众,他们均是聋哑人,交流障碍使得接待人员无法与他们顺畅地沟通。检察官王玲拿出纸和笔,与他们耐心地“笔谈”起来。她认真细致地给他们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并帮助他们草拟了起诉状,还详细地告诉他们到法院起诉的流程。两个多小时的交流,留下4000多字的谈话记录。面对工作人员热情耐心的接待和帮助,两位群众满怀感激地写下一行字:“你很美!检察很美!”

  3年来,成都检察工作点直接拉近了检察官和老百姓的距离,让检察官亲民的形象深入人心。检察工作点驻点检察官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最掌握社情民意,最能了解老百姓的迫切需求,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成都市检察机关先后在全市各乡镇及工业园区设立340个检察工作点,共派出驻点检察官488人,聘请联络员、信息员522人,接待群众来访9629人次,受理涉检信访和举报线索308条(件),开展社区矫正642件、职务犯罪预防704次、法制宣传933次,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661条,化解矛盾纠纷578件。

  C “检调对接” 轻刑案有了悔罪轻处机制

  20岁的周某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搭载女友向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向某死亡,周某被移送到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追究刑事责任。

  “女儿已去,如果周某一旦获刑可能还会影响到‘女婿’今后的人生走向。一个走了,一个坐牢,我们后半生连个照顾的人都没有,指望‘女婿’的赔偿就更难了……”细心的检察官在审查该案时读懂了向家父母的善意。

  2010年6月,检察院启动了“检调对接”机制,将该案民事赔偿部分移交给青白江区司法局进行调解。很快,双方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大度的向家父母还出具了《谅解书》。周某深受感动,表示愿意将向家父母当成自己的亲生父母,给予情感上的慰藉。检察院根据调解结果及《谅解书》,决定对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次“检调对接”的成功,不仅给了周某一个悔罪和弥补的机会,更为向家添了一个“儿子”。阵痛过后,周、向两家人更加亲近了。

  周某的事例是近年来成都检察“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的一个缩影。日常生活中,亲戚、邻里、朋友之间因为一点儿不愉快起纠纷,你抓我扯中一方受了伤,纵使事出无意也已触犯了刑法。

  然而,若加害方悔罪、被害人谅解,双方达成和解,法律上能否适当宽恕?

  作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创新社会管理的“检调对接”机制,尤其是作为其主要内容的刑事和解制度,标志着对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积极赔偿、被害人或其亲属谅解、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刑事案件从轻处理,有了法律范畴内的解决机制。

  2010年3月,“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率先在成都市20个基层检察院全面推行。截至2012年6月,成都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适用“检调对接”进行刑事和解的案件共计522件,其中成功和解474件,和解率达90.8%。工作经验受到中央、省、市多家新闻媒体高度关注。

  与此同时,为消除和澄清部分群众对于“检调对接”可能沦为“花钱买刑”、“权钱交易”的担心和认识误区,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为“检调对接”确立了基本原则:即严格依法、双方自愿、平等保护、各司其职、接受监督。并明确公诉部门要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自愿谅解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进行审查和认定。

  据统计,近年来通过“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的案件无一犯罪嫌疑人重新犯罪,无一被害人及其家属提出异议,无一涉检上访和申诉。这既保证了案结事了,确保了有效化解涉案当事人之间的对立和冲突,促进犯罪嫌疑人真诚悔改,又有效减少和遏制了再犯罪,切实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达到了修复不和谐社会关系的价值取向目标,实现了执法办案与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机统一。

  “‘创新发展,勇争一流’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李建检察长铿锵之语犹在耳畔,发人深省。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成都检察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的进取精神,把“勇争一流”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成都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开拓进取,迎难而上,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推进成都市领先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奋力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和建设城乡一体化、全面现代化、充分国际化的世界生态田园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无疑,成都检察人的目光,已经越过今时的荣光,投向更加充满希望的未来!

  相关链接

  “十佳”先进

  “勇争”硕果

  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夯实科学发展根基,更好服务大局中心工作,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自2010年起,在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为载体,以“创新发展,勇争一流”为目标的争创活动。

  活动开展近3年来,成都检察坚持在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上下功夫,突出特色、打造亮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成都检察“创新发展,勇争一流”活动已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

  为总结活动经验,巩固“勇争”成果,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大局,推动成都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2012年8月6日,成都市检察机关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在“勇争”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成都检察“十佳先进集体”、“十佳检察干警”、“十佳办案能手”、“十佳创新机制”、和“十佳精品案件”予以表彰(名单如下):

  成都检察“十佳先进集体”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检察院

  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成都市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监察室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成都检察“十佳检察干警”

  巴 莉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成都市检察文化中心副主任)

  薛 培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调研科科长) 

  周光富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张启浩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信息通信处副处长)

  马光剑 (成都市检察文化中心副主任) 

  陈 菲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

  杨辉刚(成都市崇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侦查监督科科长)

  张治兵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警务处三级警督)

  王红艳(成都市新津县人民检察院监察室助理检察员) 

  李琳琳(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成都检察“十佳办案能手”

  蓝履江(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主诉检察官)

  秦永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主诉检察官)

  吴 畏(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助理检察员)

  朱笑天(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处三科副科长)

  郭燕勤(成都市双流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 

  彭祖君(成都市郫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 

  肖 剑(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

  田馨睿(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助理检察员)

  曹 霞(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办案一科科长)

  周 卫(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成都检察“十佳创新机制”

  “简易程序案件公诉人全面出庭”创新机制(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公诉一处)

  “检察工作点”创新机制(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检察院、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

  “侦查一体化”创新机制(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

  “检调对接”创新机制(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公诉一处)

  “侦防一体化”创新机制(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成都市郫县人民检察院、成都市双流县人民检察院、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

  “中介机构监管”创新机制(成都市彭州市人民检察院)

  “网上执法办案”创新机制(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信息通信处)

  “司法警察编队管理”创新机制(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警务处、成都市邛崃市人民检察院)

  “推树先进典型”创新机制(成都市蒲江县人民检察院、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检察文化建设”创新机制(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机关党委办公室、成都市检察文化中心、成都市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成都市新津县人民检察院)

  成都检察“十佳精品案件”

  “7.27”系列贿赂案(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孙伟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

  李益良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

  “8.19”侵犯著作权、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李强等14人贪污、受贿、职务侵占案(成都市崇州市人民检察院)

  王洪等人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12.24”特大合同诈骗案(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

  武运敏申诉所有权确认纠纷抗诉案(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

  “1.21”于世章等5人私分国有资产案(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

  陈晓蓉等人滥用职权、受贿案(成都市大邑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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