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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3-09-06 12:02:00来源:亳州365bet体育在线手机版

  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个残疾人补贴制度的统称。近日,安徽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印发《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规范》(皖民务字〔2022〕116号)(以下简称《工作规范》)。现就《工作规范》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21〕70号)、《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意见》(民发〔2022〕7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二、主要内容

  (一)界定补贴对象。进一步界定了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为具有我省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或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户除外)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为具有我省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有效确保对困难残疾人的精准施补。

  (二)明确工作流程。明确了主动申请、逐级审核、主动公示、补贴发放、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权限下放、政策宣传、档案管理九个方面的具体流程。

  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程序为1.主动申请。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个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申领两项补贴要如实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核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核表》,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残疾人证复印件,困难残疾人同时提供困难证明及复印件。2.受理和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接到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报县级残联审核。3.审核和审定。县残联自收到初审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相关审核工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审核表》上签署意见报同级民政部门审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并告知原因。4.资金发放。各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不得低于省级制定的基础标准,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一卡通”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25日前,自申请当月计发补贴。

  2022年12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基础标准均提高至每人每月8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不再按照残疾等级发放,一二级和三四级实行统一标准。

  (三)健全动态管理。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坚持各部门分工负责与协同合作相结合,健全“两项补贴”申请、调整和退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创新推进定期协调、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数据比对和动态复核工作。

  (四)加强政策衔接。规定不得新增尚未明确的政策衔接要求。既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以叠加享受。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儿童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中养育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机构统一账户管理,专款专用,统筹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有力保证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精准实施。

  (五)强化保障措施。强化了组织、队伍、资金和制度等相关保障。旨在推进两项补贴经办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服务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群体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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